有限公司宣布破产债务怎么办?
2025-09-08 来自: 杭州腾胜达商务 浏览次数:43
有限公司宣布破产后,其债务主要按照以下方式处理:
- 公司以全部财产清偿债务: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三条规定,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,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公司破产后,会由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,进行清理、估价和处理,用于偿还债务。
-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: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。若股东已按章程足额出资,一般无需再用个人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。但如果存在股东出资不实、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情形,股东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在未出资、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- 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,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
- 职工债权: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、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。
- 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:即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。
- 普通破产债权:是指除了上述两项之外的其他债权。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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